亞心網訊(記者 齊琳潔 通訊員 石娟 白新童) 5個月內在同一家醫院先後做了4次人流,才將子宮內的殘留清理乾凈,這讓五家渠市民小娟(化名)苦不堪言,一氣之下,她將這家醫院告上法院,並獲賠1萬元。
  11月7日,記者從兵團第六師五家渠墾區法院瞭解到,今年5月份,38歲的小娟感到身體不適,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五家渠市的一家醫院做檢查,檢查結果為懷孕,當月底,小娟在該醫院做了第一次人流手術,便回家靜養,6月底,小娟去該醫院複查身體恢復情況,醫生稱子宮內有殘留,必須再次做手術,雖然全家人對此很氣憤,但還是在該醫院做了二次人流手術。
  在後來的兩次複查中,小娟又被醫生告知子宮內仍有殘留,只好再次做了手術。
  今年9月,已連續做過3次手術的小娟只好來到烏市一家大醫院再次做了手術,術後複查子宮無殘留。
  小娟認為,此事給她的身體、精神上帶來了痛苦,她將五家渠的這家醫院告上法庭,要求醫院賠償醫葯費、誤工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萬元。
  該醫院對醫生給小娟做了3次人流手術的事實認可,但認為3次手術均沒有違反醫療操作規程,遂向法院申請對醫院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進行鑒定。經鑒定,醫院不構成醫療事故。
  在法院的調解下,雙方達成協議,醫院賠償小娟醫療費等經濟損失1萬元。
(原標題:新疆一女子人流手術5個月做4次 狀告醫院獲賠1萬元)
(編輯:SN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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